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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固体废物焚烧残余物熔融处理技术规范》正式立项

 文章转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近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单位牵头起草,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固体废物焚烧残余物熔融处理技术规范》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批复立项,立项计划号是20221940-T-303,项目周期22个月,预计2024年报批。

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技术因具有减量化显著、无害化彻底以及可资源化利用等特点,近年来在我国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省市得到了广泛应用,极大程度缓解了这些地区因老填埋场封场或即将封场,而新建填埋场征地困难而导致的垃圾“围城”的难题。但是,生活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飞灰,约占原生垃圾重量的3%~5%。据估算,我国2021年焚烧处理2.1亿吨垃圾约产生624~1040万吨飞灰;危险废物焚烧每年也产生40~60万吨底渣和飞灰(据公众号危废菜鸟数据,2022年,江苏省60家危废焚烧项目(核准规模151.79万吨)产生焚烧残渣38万吨)。飞灰和底渣因含有高浸出浓度的Pb、Cu、Cd、Zn等重金属以及高毒性的痕量二噁英和呋喃等有机污染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处理、转运、填埋环节均有严格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废焚烧残余物等的固化稳定化是填埋前常用的预处理方式,但是固化稳定效果会受酸性溶液破坏,有浸出的风险,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会随雨水流入土壤,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如果飞灰填埋场防渗层存在问题,飞灰浸出液的环境风险将不容小觑。而熔融/玻璃化处理技术能弥补稳定/固化处理技术的不足,固废焚烧残余物熔融固化技术利用高温在彻底摧毁废物中二噁英的同时、将重金属定向迁移进入无害化熔融固化体封存,彻底避免了二次污染;其减容率可达80%以上,能有效节约填埋环境容量;残留重金属可有效固定于熔渣中,熔渣性质稳定,二噁英类物质分解彻底,熔渣可用作建筑材料。

日本、欧美等国家已有了20多年的熔融处置历史,建立系统的熔融资源化标准体系。我国江苏、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都有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熔融处置。2021年,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牵头编制的国家标准GB/T41015-2021 《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发布,该标准对玻璃态判定和玻璃体的环境安全质量做出了规定。但是,国内熔融玻璃化标准体系仍不完善,熔融工艺技术要求、运营要求、污染物排放要求等相关标准缺失,影响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为促进我国固废焚烧残余物熔融处理技术的有序、健康发展,2021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单位提出了《固体废物焚烧残余物熔融处理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提案,并于2022年底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立项批复,立项计划号是20221940-T-303。

此项国家标准将规定固废焚烧残余物熔融处理的总则、选址要求、熔融处理系统要求、运营管理要求、熔融固化体的环境安全质量要求、熔融固化体的工程品质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本标准将国际先进的熔融处理固体废物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是GB/T41015-2021的延伸,将有利于固体废物熔融玻璃化技术的规范化发展,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的无害化的资源化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未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将联合相关单位,广泛吸纳技术先进、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加快本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尽快推动本项标准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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